一、项目内容
安庆市第六人民医院资产全面清查、账务清理清查和完善制度等
二、会计事务所资格条件
1、会计事务所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要求;
2、事务所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证书,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,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任务,近三年没有重大工作失误、违法违规以及违反执业规范等的不良记录,具备承担相应审计风险的能力。
3、事务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,并通过上年度年检合格。事务所成立年限5年以上,专职注册会计师5名以上。
4、事务所有同类型业务审计的经验。
三、报名协带材料
1、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;
2、《执业证书》复印件;
3、法人代表授权书;
4、具体清查项目、要求请与财务科联系。
四、报名时间:
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11月2日
地点:安庆市第六人民医院财务科
电话: 0556-5201073
拟稿部门:财务科
二O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